- 芮玉冰
您好!我是一名建筑、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于去年9月16日到江苏精享裕建工有限公司报到签订合同同时就职于江苏精享裕建工有限公司安徽宣城分公司,就职后一直负责宣城市林海路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于今年公司另增加一个项目共三个标段叫我负责,由于负责的工程项目太多,太累,天天还要开着自己的车工作来回在于几个项目之间,于是我提出了辞职,在我提出辞职一个多月后,公司先后招聘了两个项目经理前来和我交接,于7月20日我办完全部交接手续后,我回了南京 。至今公司找种种理由不给工资,现在说要按合同工资的60%结算于我,理由是我提出辞职。我的合同工资是15000元/月,另外保险、通信费、餐费等补助共计1000元/月。请问我可否起诉本公司按此合同价结算于我?详情再叙。收阅本信息请回复!我的手机号是:13505170717,芮玉冰。谢谢! |
管理员回复 : ( 2013/9/26 13:29:08 )
你好,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 |
- 姚
您好,
我有个朋友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膝盖摔破了,身上多处擦伤,好在没伤到骨头,医院开了半个月的休假,司机全则。 伤好了,去保险公司协商索赔,因为私人公司工资条虽然每月有四千五百但因为没有交所得税的证明,只能以平均工资算,半个月赔一千五百元,医疗费和交通费按发票结算,没有护理费,不明白,能争取吗?是否还有其他要注意的地方? 请指教,谢谢。 ![]() |
管理员回复 : ( 2013/9/24 23:43:21 )
你好,纳税证明只是用于证明收入的一个证据。你方可以提出其他证据来证明实际收入。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建议做好举证工作。 |
- 长城
问题一:我已经付了定金,计划9月28日去付首付款,开放商口头承诺卖方可以在无锡落户,我问了无锡市公安局说要在无锡工作交社保买方才可以落户,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买房后可以在无锡落户,以及相关的赔偿事宜?
问题二:若确实不能落户我是否可以要求开放商退还定金,我放弃在无锡购房? 我是在无锡江阴工作,社保交在江阴的。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
管理员回复 : ( 2013/9/23 20:05:26 )
你好,你和开发商的权利义务应以书面合同上的约定为准,由于合同上一般不可能载明“购买此房屋必能落户”的条款,且当地购房落户的条件究竟为何,应主要由你方在事前查明(此类政策是公开的、可查的,属于完全公开的政府信息),而不能完全仰赖开发商甚至售楼小姐的承诺。
从法理上说,本案中开发商(售楼小姐)的落户承诺无法实现,并不构成重大误解,你方无法据此撤销合同;此外,由于对方的承诺仅为口头承诺,你方取证不易;因此,本案中你要维权恐怕难度较高。 从你的陈述可知,你仅对无法落户不满,对房屋本身(如质量、区位、户型、配套等)并无意见;因此我们建议,万一您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无法得到支持,你可以进一步考虑采取一定的措施满足无锡市的落户政策,实现顺利落户,可得圆满结果。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则不受上述因素所限。 祝您顺利。 |
- 小惠
想再咨询一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遗留的年假应该如何结算? |
管理员回复 : ( 2013/9/23 19:27:45 )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 小惠
如标题所示,我在2012年5月21日与现今的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以解散无锡办事处为由要求提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特别是经济补偿这一块,麻烦您能否为我详细解说?过两天公司领导(日本人)就要来与我们商讨赔偿事宜,我们希望能多了解点相关内容,好与对方据理力争! |
管理员回复 : ( 2013/9/22 16:36:51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013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法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上一个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确定。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
- 小殷
悄悄话留言
2013/9/12 11:32:15
此留言仅管理员可见。
- 小林
悄悄话留言
2013/9/10 22:23:43
此留言仅管理员可见。
- 张杰
2013年7月30日,公司发邮件通知我们 张杰您好:您所在的HP项目于2013年8月31日结束,现我司根据劳动法提前30天书面告知相关事宜,并会在本周内与您沟通劳动合同解除以及补偿相关事宜。
我接受了,到了,八月底,公司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叫我们签字,我也签字,内容一开始写是因个人原因,由于这根本不是我个人原因,所以我不肯签字,后来公司改了因项目结束,我签了,之间公司打电话叫我写辞职报告,把模板板发给我照抄,说这只是给供应商看的一个形式,我也照做了,可以今天拿到退工单,上面却写了本人辞职,这样肯定导致我无法领取失业金,我想问下,该如何处理,公司和我沟通的时候,答应我的,我都有电话录音 |
管理员回复 : ( 2013/9/11 16:50:54 )
你可以以退工单上的理由错误为由,要求公司重新发退工单,改正不实记录。用人单位应客观地说明理由。
本案中公司的做法欠妥,会对劳动者的利益造成损失。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劳动诉讼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 施



你好,我想咨询如果是要离婚小孩子会归谁,我从生完宝宝后就没上班在家带孩子,现在宝宝十四个月,请问会归男方还是女方,谢谢 |
管理员回复 : ( 2013/9/8 17:15:24 )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要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条件,本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的原则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所述的孩子在2周岁以下属于幼儿,那么如果男女双方离婚的话,一般会考虑由女方来抚养幼儿。 |
- 谈琴
你好,我刚收到信息说我的qq号被中国好声音抽中,我填了资料,结果她让我先付三千多,不然就起诉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
管理员回复 : ( 2013/9/8 17:11:51 )
这个应该属于诈骗信息,你没必要理会对方,建议同时报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