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劳动合同
留言人:小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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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7年进入家私营企业,工作后就安排出差,在我出差期间,公司帮我半了劳动合同,个人签字是领导直接把我名字签上去的.现在我想要辞职职,发现劳工合同上有条款<违背商业保密几竞业禁止条例,需赔偿三佰万元罚款>,合同签定的我每个月工资是1100元,且没有竞业禁止的明确条款,这样的的工资与罚款比例是否可以判定劳动合同无效?我是做技术的,现在老板以此合同为要挟,希望能给我点帮助,谢谢2009/2/25 18:34:57
律师回复
你说的劳动合同具体条款我不知道,所以无法答复您。请带好劳动合同找律师当面咨询2009/3/1 18: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