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无
留言人:夏女士
留言内容和时间
你好,我是03年拆迁的私房,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拿到安居房。当时登记的房价是每平方1850元,我已经登记。经过自己咨询,置安中心回答现在只有仅剩余的几间房,价格是每平方米2760元。现在我女儿已年满20周岁,按政策可以年满18周岁,可以拥有一套经济适用房。 请问:我是享受以前登记的价格买房,还是享有现有的价格及年满18周岁的孩子拥有经济房?2007/12/10 14:59:05
律师回复
你好: 一般应当以当时拆迁登记为准的。2008/1/3 8: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