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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因锡北运河而被拆迁房屋的补偿

    留言人:吴先生

    留言内容和时间
    1958年,老房因建锡北运河被拆迁。老房有无锡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因当时全家在无锡城区工作,借住在城区,故未被安置房屋。80年代,城区借住房被房东收回。经协商,镇政府暂时出借一居室用作老人暂住地。现老人过世,镇政府拟收回一居室。 问:可否向镇政府提请房屋补偿。得到房屋补偿后,愿意交还暂住房。2014/8/24 1:41:33

    律师回复
    如不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的征收,恐怕不存在什么补偿。建议直接咨询政府部门。2014/8/25 19: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