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拆迁安置房
留言人:牛女士
留言内容和时间
律师:您好! 我父母和我哥嫂现住一起,十年前拆迁后所得安置房二套120平米(房产证哥嫂名字),90平米(父母名字),当时的拆迁政策是每人30平米,拆迁房的购房款都是我父母老房子所折算的钱(这老房子,他们小夫妻根本没做出任何贡献),当时我父母又拿钱买了60平米,他们小夫妻根本没拿任何钱出来,只是装修120平米时,拿了6000多块钱出来,现在,小夫妻要离婚,请问律师,我父母在这120平米里有无任何权益。2014/8/7 9:10:38
律师回复
房产证哥嫂名字,表明产权归你哥嫂所有; “拆迁房的购房款都是我父母老房子所折算的钱(这老房子,他们小夫妻根本没做出任何贡献),当时我父母又拿钱买了60平米”,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购房款属于对你哥嫂夫妻的赠与,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2014/8/8 11: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