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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无

    留言人:cjn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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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陶律师,请教您下 本人上班途中,骑电动车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责任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医院检查报告证明右手拇指末节指骨粗隆骨折,是轻微的骨折,没有住院,没有手术,也没有打石膏,只是用夹板固定了一下,休假半月,每隔一天去换一次药 请问 1》这种情况可以认定工伤吗? 2》工伤鉴定会是几级? 3》赔偿金额会是多少? 本人30周岁;月基本工资:6000;正式工,有社保2013/1/5 21:54:53

    律师回复
    您好: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等级需要工伤认定后去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等级来主张具体赔偿金额。2013/1/8 17:5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