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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留言

    留言标题:劳动仲裁

    留言人:张芳

    留言内容和时间
    你好,2010年8月4日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但是开庭日期是2010年11月16日,其中相隔100多天,而且到现在单位都没有开具退工单,而使我现在没法缴纳社保金,这期间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谢谢2010/8/31 11:39:53

    律师回复
    社保应该可以补缴,如果由于单位的过错你因此产生损失,你也可以要求单位赔偿。2010/9/2 9: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