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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我这样算不算购赃罪

    留言人:小邹

    留言内容和时间
    你好,我于前日上午我一同村朋友介绍来一辆奥托的小二手车,由于当时除行驶证外其他手续齐全(有车船使用证、购车发票交强险等多种票据),并且来的那人称行驶证过几天拿来,我就从7000还价到3000买下,但昨天早晨就有两人来认车说是他们的车,我就要求到派出所去解决,起先那两人还不肯去派出所,要我和我朋友拿6000私了,我不同意,就到派出所,本想我也是受害者想报案的,可派出所却把我当犯罪嫌疑人认定,后来认定我和我朋友为购赃罪。我想请教一下是不是合理2007/6/20 0:52:14

    律师回复
    你好: 如果该奥托的二手车用3000元买下来是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那么一般可以推定该车的来路是有问题的,可以认定收购的是赃物。但根据你说述,对方可能是串通敲诈勒索,你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2007/6/25 7:5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