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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月薪全扣还是20%

    留言人:李力

    留言内容和时间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股票交易员,与公司约定操盘盈/亏的30%由我承担。 (同时约定,如果前一月亏损,本月的盈利可以全额拿来填补) 由于亏损,截至2009年十二月底,我应承担的亏损累计1.6万 2009年十一月,转为文职,月薪3000,同时操盘至十二月底。 十一月和十二月仍旧亏损,2010年一月起不再操盘,专职文员。 问题是:如果公司以扣薪的方式弥补1.6万的损失, 1. 每月应扣多少?是不是从2010年一月起,只能扣不超过20% 的薪水(600元)?还是可以全额扣除每月薪水? 2. 2009年的十一月和十二月,是不是可以全额扣除3000月薪? 因为那两个月我还同时操盘,公司认为我当时不是全职文员。 多谢2010/1/23 19:05:12

    律师回复
    如果你和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你和公司之间的约定(盈/亏的30%由我承担)是有问题的。2010/2/2 19: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