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拿走公司四万多货款该怎么判?
留言人:谁没再变
留言内容和时间
你好! 我一朋友今年年初的时候拿走公司四万多货款,两个月前给公司老板去过电话,当时找不到那忙多钱还请,就说是分期还,他公司老板不同意,现在我朋友想把事情处理清楚。想问问如果还钱了还回判刑吗??? 货款是以A经销商打款 货却发至B经销商处的方式拿走的 请问这样是算职务侵占 还是算诈欺啊???2009/12/3 18:07:36
律师回复
你说的情况有点复杂,你朋友可能涉嫌职务侵占,最好及时归还并同公司妥善沟通解决。2009/12/3 19: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