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姜
悄悄话留言
2007/7/8 12:01:00
此留言仅管理员可见。
- 小刘
我在一家无锡的外包企业工作,毕业后先后与该公司签订了见习合同、正式员工合同,前者有效期为一年且违约金五千,后者有效期为三年且单方面违约金一万(有3年约定),还有几个月正式合同就到一年了,现在我提出离职的话,公司要我赔偿违约金一万五千元。
另外,我在公司有过日语的培训和上岗的培训,其中日语的培训是公司招聘的一些日语专业学生来培训的,而上岗培训则是公司的生意上的合作伙伴(非培训机构)来培训,以便能外派到其合作伙伴那里工作的。一道进来的其他同事跟我的情形一样,无一例外,比我们先来一年的同事,除了正式合同违约金是三万外,其他均无差别。现在公司被别的公司收购了,要我们签新的合同续约3年,我们都不愿意,如果现在提出离职的话,两份合同都有效吗,那个1万5的违约金有效且合理吗?签订正式合同后,我们那份合同也没有给我们,手里只有见习合同。 |
管理员回复 : ( 2007/7/3 17:24:31 )
你好:
合同只能是其中一份有效,是以你们现在双方实际履行的那份合同为准,劳动合同(并不包括见习合同)可以约定服务期的违约金。 |
- 13812002434



您好!我在四月一日之前跟公司有一劳动争议的案子,这个月一审结果是我败诉。我想继续上诉。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上写着只要十元上诉费(四月一日出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也是如此),可过几天我去交上诉状的时候,又被告知要交一千多元(案件受理费三百多、其他费用五百、邮寄费用四百)。
请问这合理吗?这个跟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不抵触吗??? 谢谢您!!! |
管理员回复 : ( 2007/7/3 17:13:14 )
已经电话回复。 |
- 老孙



你好: 我在工作中被骟子骟 了12800元.当时为了做生意心切我也有一些过错没有跟领导讲我就去进货了.现在领导要我写欠条给会计室,我能不写这张欠条吗?如果非写不可我这么写,以什么形式写。 |
管理员回复 : ( 2007/7/3 17:12:54 )
你好:
据你所述,你的该行为是职务行为,首先导致的损失由公司承担。如果你有重大过失,公司可以对你进行一定的处罚,但是要你全部承担该损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 步先生
你好:
我与某家具商场签定了一年租赁合同,到现在已经半年,该商场经营不善,导致半年来毫无人气,现在整改,要把家具卖场全部撤掉,改成建材卖场,且需要重新装修,预估一个月左右装修时间,在这一个月内我的经营活动无法开展,请问这种情况我有无权利终止合同且要求赔偿! |
管理员回复 : ( 2007/7/3 17:09:07 )
你好:
对方现在违约导致你不能继续经营,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的。 |
- 离别的雨丝车站
标题:教师在学校房间被狗咬伤谁负责?
2007-6-13 11:36:56 律师 你好! 我是一位教师,住在学校内。前些天在房间里吃饭时,一只疯狗(之后被证实)闯入我房间,并把我咬伤。那么,我的医疗费用谁来负责?学校有责任吗?请律师尽快回复,谢谢!! 管理员回复 : ( 2007-6-17 15:52:26 ) 你好: 该责任一般由狗的饲养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你是有偿租住在学校里面的,而是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那学校也应当一定的违约责任。 ![]() 作为学校的一名员工,教师的安全是该受到学校的保障, 那么学校应当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那应该负责多少呢?? 谢谢!! |
- 沈涛
我家是农村,现在都在开发,其实是村里欠了外面的钱现在用土地抵押偿还,土地是村里按照一定的钱赔偿给村民(比如:一棵桃树多少钱)因为我们种的几种树木因价格上我们不能满意,所以拒绝!(我家的香桩树,种了3年,才两块钱一棵) 最气人的是还没得到我家的同意,就把我家的树都给铲倒了!
其实那点钱我们都无所谓,只是这太气人了! 这就是的所谓父母官? 我想通过法律讨个说法,或者像这样的情况我能不能找记者来呢? |
管理员回复 : ( 2007/6/25 8:14:30 )
你好:
村里面这样做是违法的,在你签字同意前,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处分公民的个人财产(除非通过法院牵制执行)。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当然也可以通过媒体监督。 |
- 倒霉鬼



我的一个亲戚,他开了一个造粒子厂,他的工人住在他厂里,其中有一对夫妻(为他工作的工人)的孩子不小心掉在他厂 门外 的一口井里死了,这个厂是他向大队里租的,井以前就有的,有很多人用那口井.现在那对夫妻要求我亲戚赔偿6W元,我想问下,我想问下,我亲戚有没有责任有的话责任占多少,没的话是否只要人道主义给他们点补贴 |
管理员回复 : ( 2007/6/25 8:09:52 )
你好:
该责任应当井的所有权人(管理使用人)和孩子父母共同承担责任,如果该井不属于厂里管理,那厂里就没有赔偿责任。 |
- 叶子
律师你好:
我公司是家运输企业,在去年4月份的时候,公司己经将一辆挂车转籍,当时也请人将养路费和运管费给注销了,可是在今年5月份的时候却被告知那辆车的费用仍然存在,共拖欠10多万元,当时由于是请人代办的,回执也己丢失,现在公路管理处的人一口咬定是我公司没有去办理注销手续,我们不服,有可能是他们的工作失职呢,公司也不可能把车卖了,放着每月几千元的养路费不去注销啊,请问下律师有没有更好解决方法,或者在法律上有没有利于本公司这方面的规定,谢谢 |
管理员回复 : ( 2007/6/25 8:05:40 )
已经电话回复。 |
- 小邹
你好,我于前日上午我一同村朋友介绍来一辆奥托的小二手车,由于当时除行驶证外其他手续齐全(有车船使用证、购车发票交强险等多种票据),并且来的那人称行驶证过几天拿来,我就从7000还价到3000买下,但昨天早晨就有两人来认车说是他们的车,我就要求到派出所去解决,起先那两人还不肯去派出所,要我和我朋友拿6000私了,我不同意,就到派出所,本想我也是受害者想报案的,可派出所却把我当犯罪嫌疑人认定,后来认定我和我朋友为购赃罪。我想请教一下是不是合理 |
管理员回复 : ( 2007/6/25 7:55:43 )
你好:
如果该奥托的二手车用3000元买下来是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那么一般可以推定该车的来路是有问题的,可以认定收购的是赃物。但根据你说述,对方可能是串通敲诈勒索,你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