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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缺陷侵权责任解读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一)产品缺陷责任的归责原则

本条规定了缺陷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依照本条规定,只要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他人损害的,除了法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事由外,不论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现代工业生产的工艺越来越繁杂,工业制品致人损害事件也层出不穷。要求消费者证明生产者在产品制造中的过错,未免强人所难。所以,被侵权人主张赔偿,依法无需证明生产者有过错存在,只要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即可。

(二)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产品存在缺陷

(1)什么是产品缺陷

认定产品缺陷有两个标准:其一,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其二,是如果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则指不符合该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指不符合该标准‌。‌”

注意上述两个评判标准是选择性标准。一种产品即使它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也并不等于就不存在有“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不一定就没有质量缺陷。

(2)产品缺陷的类型

产品缺陷主要包括生产上的缺陷、设计上的缺陷和经营上的缺陷,前二者产生于生产环节,后者存在于销售环节。

2、缺陷产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

缺陷产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和严重的精神损害。人身损害包括致人死亡和致人伤残。财产损害,主要指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失。从保护用户、消费者的角度,财产损害包括因产品缺陷而造成的直接的物质损失,往往在损害事故发生后即可表现出来,是一种实际损失,可以以货币的形式加以计算,也包括因产品缺陷而造成的间接损失,必须是作为物质损害的直接后果而出现的经济损失才能给予赔偿。精神损害是指因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而导致的严重精神损害。

3、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间的因果关系

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是由于产品缺陷造成的,二者间就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举证责任的分担:

赔偿权利人的举证责任: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通常应当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但受害人对此承担有限举证责任,也就是说,赔偿权利人只需证明受害人的损害是由于使用或消费缺陷产品所导致的,即完成了举证责任。为此,赔偿权利人须证明如下事实:①受害人使用过缺陷产品;②受害人因使用缺陷产品受到的损害状况;③使用缺陷产品是损害发生的原因。

产品生产者的举证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6项的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在认定产品质量责任时,应当要求产品生产者就其产品不存在缺陷,或者其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当产品生产者不能举证证明的,则认定产品存在缺陷且该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产品存在缺陷,受害人使用或消费了缺陷产品并造成了损害事实,产品生产者不能举证不存在缺陷或者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时,产品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产品发展缺陷是不能当然作为免责理由

产品发展缺陷,是《产品质量法》第41条赋予生产者的法定免责事由之一。所谓产品发展缺陷,即在产品投入流通时,限于当前的科学技术水平而尚不能发现的缺陷。

《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其中的第(三)项,即为产品发展缺陷。

《侵权责任法》对于产品发展缺陷能否作为生产者的免责事由作出了新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46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产品发展缺陷并不当然成为产品生产者的免责理由。

(四)其他安全保障规定

同时侵权责任法对产品缺陷责任的请求赔偿主体,请求消除危险和要求惩罚性赔偿亦做了完善和补充规定,以促使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等履行完善安全的产品保障义务,更好地保障产品使用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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