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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企业应收帐款风险

第一,完善信用管理组织,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风险涉及的主要就是信用风险,因此首先高度重视信用风险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强化管理。信用风险作为一项具有普遍性、复杂性、高难度性的风险,在管理上需要保持专业化,因此需要组建特定的部门或者组织进行管理。企业组建的信用调控部门,需要保持足够的独立性,充当各部门之间沟通的桥梁。信用调控部门的需要做的工作是:收集、分析、整理客户信息,建立信用档案;风险分析与预测,调整对客户的应收账款额度;制定相关的信用管理政策等。一个独立完整的信用调控部门可以成为连接企业各部门的桥梁,从而使管理更加科学。

第二,合理布局,优化经营策略。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企业应仔细分析自身所处的经营环境,从客观上评价自身综合实力,从而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策略。稳健经营是绝大多数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的期望,为达到这样的期望,企业就必须在产品、服务上做出相应的改变,提高质量、强化个性化服务。在提高商品、劳务、技术的质量上,可以通过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创新产品品种等方式,向市场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或提供名副其实的高质量的劳务和技术。

第三,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应收账款的管理。对于应收账款风险的管理仅仅在从外部推进是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困难局面的,因此还需要从内部推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具体来讲,企业需要实时掌控应收账款的量、时、价等信息,设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加大评估考核力度,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企业应该根据自身业务量的大小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核对,以便及时发现应收账款风险,同时将核对的结果传递给对手方企业,保证双方信息的一致。

第四,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及销售回款责任制。除了在措施上保证应收账款的安全以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使对应收账款风险的管理形成常态。对于营销政策的制定,应该改变原来的销售、回款两条线的管理策略,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评估考核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

第五,及时对应收款的风险进行定期的及时评估,如果发现应收款产生较大的风险时,应当及时走诉讼等法律程序,及早采取起诉和保全的法律措施,将回收款的损失风险降至最低。

同时,企业通过上述措施强化对应收账款风险防范和控制以外,还可以通过采取合理的规避措施,转嫁应收账款风险。

第一,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是保险的一个险种,是权利主体将与之有债务关系的对手方的信用作为保险对象,向第三方金融机构(主要是开设信用保险的保险公司)投保,以保证在债务人信用违约时,债权人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对于企业来说,信用保险第三人的介入,是对债权人利益保障机制的一种加强,可以使企业更加保险、专业的开展自身业务,并且有效保障应收账款的收回。对于外贸企业来说,信用保险不仅可以保障企业出口安全,而且通过金融机构的支持,增强其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并且由于信用保险的介入,企业可以较为便利的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可以提前预知客户的风险水平,从而降低交易风险。

第二,保理业务。保理是指与开展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之间形成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关系,卖方企业、供应商、经销商等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应收账款的回收权转让给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针对该企业的应收账款,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账户的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以及为收回应收账款所提供的各项担保等。与信用保险相比,信用保险只是企业为其信用业务购买的保险,该业务的所有权还在企业自身手中,而保理服务是一种债权转移交易,在企业与保理商进行了保理业务之后,部分或者全部债权就相当于出售或抵押给了保理商,企业就相应的简化了自身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保理业务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和演化,保理业务与信用保险逐渐融合,形成了现在的信用保理业务,在信用保险业务中,保理商通过保理业务,向企业提供更高比例的比率,降低企业的损失,从而实现三方共赢的局面。

第三,转移风险的其他工具。转移应收账款风险出了上述措施以外,还包括要求应收账款对手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如第三方担保、信托担保、资产抵押担保等,通过这些方式的担保,可以使企业在无法正常收回应收账款的情况下,通过追偿的方式,从第三方手中索赔或者通过抵押物的拍卖来获得弥补应收账款的资金。其次就是将应收账款出售,这里的出售包括两种,一种是完全出售,也就是将应收账款以买断的形式出售给专业机构,第二种就是保留应收账款的所有权,以抵押的方式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前获得资金,待应收账款收回以后,再进行还款。这几种风险转移工具在实践中都获得了较好的效果,并逐渐被企业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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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新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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