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6次会议、2014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一)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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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全文分类:刑事案件  |  阅读:9252  |  评论:0  |  更新:2015/12/23 19:34:44 By [楼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