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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还 ,年轻老赖被判刑 
wuxilawyer(2012/4/18 14:51:54)  点击:8886  回复:0  IP:222.191.*.*
      拥有北京西路的豪宅、保时捷S牌跑车、宝马轿车,可26岁的王顺珺依然当起了老赖。法院在餐厅抓获王顺珺时,其随身携带了现金人民币30万元、美金4万余元。   昨天,虹口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王顺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08年8月27日,王顺珺向罗某借款人民币112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08年10月27日以前,王顺珺向罗某出具借条一份,同时双方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一份,王顺珺以其名下本市北京西路处房产作抵押,并约定了借款利息、借款期限、逾期罚息等内容。但几次拖延,王顺珺并未按时还款,为此,罗某诉至虹口法院,要求王顺珺归还借款112万元及相应利息。
  2009年1月21日,虹口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王顺珺返还原告罗某借款112万元、支付约定利息708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王顺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嗣后,二审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王顺珺未履行判决义务。2009年5月8日,罗某向虹口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王顺珺名下拥有位于北京西路高档住宅1套以及保时捷S牌跑车和宝马7200AA高档轿车各1辆,房产、车辆合计价值在500万元以上。
  法院随即对其房产和车辆进行权籍查封。王顺珺发现财产被查封后,主动向法院承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但请求给予一定时间。可在法院限定履行的期限内,她不但不主动履行,反而销声匿迹,还将已被法院在公安车管所查封的两辆高档轿车隐匿起来,企图阻碍司法拍卖。
  2012年1月30日,公安机关将正在平凉路某餐馆内就餐的王顺珺当场抓获,其随身携带的30万元现金、4万余美元也被当场收缴。
  经过审理,虹口法院当庭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王顺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上海市高院介绍,去年10月以来,市三级法院对1088名老赖发出限高令(限制高消费),对464人实行司法拘留,在网上曝光1.2万名老赖。

东方早报记者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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